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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:澳门总督办公室回信信封。原件226x160mm |
上:经韦其立总督签名的JP-10纪念邮资明信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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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秘书长班第立签发的回信(葡文) |
由秘书长班第立签发的回信(中文) |
随信附寄的小册子。原件140x205mm |
中文回信的内容如下:(注:原文为繁体中文)“韓文光先生:緫督閣下著本人通知你,四月寄来的明信片收悉。现應你的要求,随函寄回總督亲筆簽名的明信片。 此外,我也送你一些澳门的资料,請笑纳。 耑此函复,并颂台琪 秘書长 班第立 一九九九年九月 日
於澳門總督辦公室” (注:在葡文信中注明日期为 1999.9.6.)
那本小册子是澳门政府新闻司1998年印制的(第三版)。全书88页12
章。介绍澳们的地理,历史,政制,经济,旅游,宗教文化和社会福利各个方面,还专辟了一篇名为“过渡期”,从1987.4.13.联合声明讲起介绍了1993年在北京通过的“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,中葡联合联络小组,中葡土地小组等方面的情况。大体上还比较客观,书中还印有许多珍贵的历史照片。但在澳门历史一章中,用词比较隐晦,看不到”蚕食“,”占领“的提法而是代之以“自十六世纪中叶,葡国人便居於澳门....避风港...贸易中转站...“等文字的描述,反映了葡方的历史观点,这也不足为奇。尽管如此,做为全面研究澳门的一份资料,仍有它的一定价值。 |